侵占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

时间:2023-08-21 16:29:08 来源:找法网

一、侵占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

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。在我国的刑法中,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,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,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,不能构成侵占罪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本条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
二、侵占罪的追诉时效

一般侵占罪追诉期是五年,因为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,而根据《刑法》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不再追诉。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。

法律依据

《刑法》第八十七条

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:

(一)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;

(二)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年;

(三)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;

(四)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。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。

三、侵占罪的构成要件

找法网提醒您,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为:

1.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;

2.主体为一般主体;

3.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;

4.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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